顺德进出口商会欢迎您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平贸易服务平台
公平贸易服务平台
 
土耳其对华橡胶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17年12月2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7/33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用于小汽车、客车、卡车、农用车及施工机械的橡胶轮胎(土耳其语:kau?uktan yeni d?? lastikler)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对土耳其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60%的反倾销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税号4011.20、4011.61.00.00.00、 4011.62.00.00.00、4011.63.00.00.00、4011.69.00.00.00、4011.92.00.00.00、4011.93.00.00.00、4011.94.00.00.00和4011.99.00.00.00项下的产品。

2004年8月20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橡胶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8月20日,土耳其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开始征收反倾销税。2010年8月15日,土耳其对华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6月21日,土耳其发布公告,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6年6月19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农用机械轮胎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经济部官网)

(文 璐编译)

(王 丹校对)

原文:

http://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17/12/2017120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