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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要求,现就国家贴息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文件中,需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引进技术的需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需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二)填报《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时,需按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申报进口产品的,需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

(三)申报进口贴息资金的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四)《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需在《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五)进口铜精矿等有含量要求的资源性产品,应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分别注明实际含量,并提供证明材料。

(六)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进口的设备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免税进口产品;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资源性产品、原材料”按照海关税则号进行核定,有含量要求的,按含量。

(七)《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时,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6630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 )计算。

(八)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复印件材料,提交时需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金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已申报过省贴息资金的产品或技术,不能重复申报国家贴息资金.

(二)需按《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申报(目录内容较20142015年版本变化较大);

(三)技术进口限定为自非关联企业引进,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不予申报;

(四)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

(五)请企业严格按随附的EXCEL表格样式填报《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和《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以方便将数据导入申报系统。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69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地址:大良新城区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3座恒基国际金融大厦(顺德农商银行总行南面、六号花园附近),联系人:邝小姐22918085,叶小姐22918086

附件:

1、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3、《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

4、《2016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

(联系人:邝小姐,电话:22918085,叶小姐,电话:22918086,梁先生,电话:22835495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0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1: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附件2: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xls
附件:附件3: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附表.xls